关于2013届毕业生信息修改审核的通知
各学院:
接教育厅通知,2013届毕业生信息修改审核工作将于4月1日进行,故请各学院及时通知毕业生上网查看个人信息。如有错误,请于3月27日之前以学院为单位,把需要修改信息的员工名单及所需材料上报学籍科。如有延误,后果自负。
毕业生信息修改所需提供的材料见附件。
教务处学籍科
2013.03.20
附件
1、申请修改身份证号:经学校登记注册后,员工的学籍身份证号码原则上不能再予以变更。对由于多种原因导致的身份证号码变化或错误,在学校认真审查材料确认无误后,可提交以下材料申请更正:
①学信平台打印的员工信息修改申请表一份,签字盖章(学校的章);
②员工本人身份的真实性声明;
③高考所在地招生部门出具的证明(报名错误)或地方公安户籍部门出具的证明(户籍错误,用山东省公安厅统一印制的山东省居民身份证编号更正证明),原件和一份复印件;
④身份证原件和一份复印件;
⑤户籍卡原件和一份复印件,户籍证明信原件和一份复印件;
⑥高考准考证原件和一份复印件;
⑦根据原件打印的考生电子档案,一式两份;
⑧中学档案,如高中毕业生登记表等,原件和一份复印件。
2、申请修改姓名:①凡属招生环节出现的姓名差错或别字错误,由学校在严格审查把关的基础上,报请省级招生部门在原始录检表上予以更正,加盖省级招生部门公章。②其他原因确需改名的,经过学校同意并严格把关,参照变更身份证号码的有关程序和材料要求申请更正。